关于做好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0-07-26 12:41:51
来源:湖北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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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站点:
为保证新冦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招生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开展,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资格
1、招生工作应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与我校签订了2020年正式办学协议的站点,不得直接以“湖北工业大学”、“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湖北工业大学成招办”等对外招生宣传,一经发现,将直接取消该站点招生资格。各站点的招生宣传资料、招生广告以及相关新闻稿件必须报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面向社会发布。未经学校批准而擅自发布招生信息,一经发现,将直接取消该站点招生资格,由此引发纠纷的由站点承担全部责任。
3、2020年没有签订办学协议的站点,不得以我校名义对外招生,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任何站点都不得委托社会招生机构或个人以我校名义对外招生,否则将直接取消该站点招生资格。
5、任何站点都不准跨省组织招生、考试,否则除了生源不被认可外还将直接取消该站点招生资格。
6、报名结束后,各站点需按要求将生源情况报送成招办备案,以此作为录取后生源归属唯一依据,后期不准增加。
二、招生专业
2020年招生专业以教育部审批的专业为准。目前湖北省内站点可暂按2019年专业开展招生宣传,外省函授站专科停止招生。考生录取后原则上不接受转专业申请,相关站点在开展招生宣传时,不得随意承诺入学后转专业。
三、规范收费
1、各站点须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审批的项目和标准收取学生学费。除了按标准收取学费外,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论文评审费、答辩费、信息处理费、工本费等。
2、若站点有违规收费行为,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其招生资格,终止合作关系。
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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